學校高校技術培訓服務合同書
甲方(委托方): 大學/學院
**地址:** _
**法定代表人:**
聯系人:
**聯系電話:** _
乙方(服務方): 科技有限公司/機構
**地址:** _
**法定代表人:**
聯系人:
**聯系電話:** _
鑒于甲方為提高師生技術水平,擬開展專項技術培訓;乙方具備相應技術培訓服務能力與資質。雙方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本著平等自愿、誠實信用的原則,經友好協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術培訓服務事宜,達成如下合同條款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培訓服務內容與目標
1.1 培訓項目名稱:
1.2 培訓技術領域:(如:人工智能應用開發、大數據分析、網絡安全等)。
1.3 具體培訓內容、課程大綱、技術深度及實操要求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,并作為本合同附件一《技術培訓方案》。《技術培訓方案》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,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.4 培訓目標:使參訓學員掌握相關核心知識與實踐技能,達到(如:具備項目開發能力、通過特定認證等)水平。
第二條 培訓安排
2.1 培訓時間:自_年月日至年月日,共計天/課時。具體授課時間表詳見附件一。
2.2 培訓地點:甲方指定場所(校區教室/實驗室)或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地點。
2.3 培訓對象與人數:甲方在校師生,預計人。具體名單由甲方在開課前日提供。
2.4 培訓形式:□線下集中授課 □線上直播教學 □線上線下結合 □其他:_。
第三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
甲方權利與義務:
3.1.1 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培訓費用。
3.1.2 提供符合培訓要求的場地、基礎教學設備(如投影、音響、網絡等),并負責培訓期間的場地管理與安全。
3.1.3 負責組織參訓學員,維持培訓紀律,并將學員反饋及時告知乙方。
3.1.4 為乙方講師入校提供必要便利。
3.1.5 享有按約定獲得培訓服務的權利,并對培訓過程進行監督。
乙方權利與義務:
3.2.1 按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內容、時間、地點和標準,選派合格、專業的講師團隊提供培訓服務,保證培訓質量。
3.2.2 負責提供培訓所需的專用軟件、實驗環境、課程講義、學習資料等(如有)。
3.2.3 負責培訓期間的教學組織與實施,解答學員技術疑問。
3.2.4 培訓結束后,可向甲方提供培訓效果評估報告(可選)。
3.2.5 享有按約定收取培訓費用的權利。
第四條 培訓費用及支付方式
4.1 本合同培訓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_元整)。該費用包含講師酬金、課程研發、資料、軟件授權(如有)、差旅(如有)等完成本合同全部義務所需費用,除非另有約定,甲方無需支付其他任何費用。
4.2 支付方式(請勾選或約定):
□ 一次性支付:培訓結束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。
□ 分期支付:
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%作為預付款,即元;
培訓全部結束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,即_元。
4.3 乙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后,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。
第五條 保密條款
5.1 任何一方對于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、技術資料、學術信息、學員信息及其他未公開信息(以下簡稱“保密信息”)均負有保密義務。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
5.2 本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。
第六條 知識產權
6.1 乙方為本次培訓獨立提供的課程內容、教材、講義、軟件代碼、教學模型等材料,其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。甲方及參訓學員僅可為本次培訓學習目的而使用,未經乙方書面許可,不得復制、傳播、修改或用于任何商業用途。
6.2 培訓過程中產生的,由雙方共同投入智力勞動形成的成果,其知識產權歸屬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。
第七條 違約責任
7.1 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培訓服務,或培訓質量明顯達不到約定標準,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;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甲方有權酌情要求減少費用或單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。
7.2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款項萬分之五的違約金。逾期超過__日的,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服務,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。
7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保密或知識產權條款,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,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。
第八條 免責條款
8.1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災、戰爭、疫情等政府政策、法律法規變化等不能預見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)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,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并提供證明,可免除相應違約責任,雙方協商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。
8.2 因網絡服務商、電力部門等第三方原因導致線上培訓中斷的,乙方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(如調整時間、提供錄播等),不視為違約。
第九條 爭議解決
9.1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。
9.2 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條 其他
10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執份,乙方執_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合同專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0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10.4 通知送達: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、要求,以書面形式(包括電子郵件)發送至本合同首部所列地址即視為有效送達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年月__日
附件列表:
附件一:《技術培訓方案》(含詳細課程大綱、講師簡介、時間安排等)
(附件與本合同一并裝訂,加蓋騎縫章)